在澳洲,Partner 有個含意就是伴侶。

星期六的早上,與張氏夫婦拜訪黃氏夫婦。

窗明几淨的簡約風,也許是雙人世界還沒太多雜物。
客廳有著大螢幕與沙發,和室一角堆著等著被網拍的寄賣刀具。書房裡頭螢幕筆電比陳,書櫃裡頭是英文學習以及股市投資的書籍,儼然就是一個創業基地的辦公室。主臥房的木板地板上放置彈簧床,即便從床上滾落地面也不過15公分高的落差。

聽著這對夫婦說著工作的一些點滴,和一些互動,漸漸有種感悟,伴侶者,其實就是Partner。

一個最親密的partner,一起共享生命的點滴,也共享彼此的特質能力與人脈,長期的相處因而深刻的瞭解彼此的長短之處,能夠為彼此量身訂做最恰當的建議。

而我的partner呢?

我還在單打獨鬥,完全不需要為了另外一個人費神,但也不會有個人全心的幫我考慮我的未來,沒有有人給我適時的提醒與督促,不會有人為我戴上花冠歡呼叫好,因為這一切都只是我自己的事情。

這是一種契約關係,像是對神,或是對惡魔,定下了契約,彼此都以自己的生命守護這段關係,於是彼此的背後都長了眼睛,於是就能夠以兩人為單位的輪流休息。

然而,這場兩個人的華爾滋,需要對彼此方向的溝通認同,確保彼此前進的方像是一致的,而當下的我還沒有信心,我自己要前往的方向是哪裡。熱情的對每個方向查探,興致勃勃的摩拳擦掌,但第二天一樣的行為重複,在不同的領域方向。

唯一確定的,是文圖對我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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