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這個已經被唸出繭來的老詞,在他圖文並茂的新書中,有了很具體的呈現:

一、設計不光是我「喜歡」,必須是「強烈喜歡」的「強烈情緒」與「深層感動」。

二、設計是憤怒的表現,不光是得意的淺笑,而是想尖叫的感情。

三、設計是強烈喜歡、與憎恨間的抉擇,不是「還可以」的選擇。

四、設計是讓產品或服務使用經驗脫穎而出的唯一關鍵。

五、設計不光是產品外觀是否夠炫,也是服務是否夠貼心。

六、不分對外或對內的服務,設計都很重要,
因此採購、財務、訓練部門,都需要有設計的人才。
因為漂亮的財務報表,跟精品一樣有價值。

七、而且,設計不如想像中花錢。
小地方的改善(吉列刮鬍刀、量販店的服務路徑等)都是發揮設計附加價值的所在。

行銷大師科特勒(Phil Kotler)說,
「我希望企業多花錢設計傑出的產品與服務,這比付廣告公司大筆金錢,叫他們用心理操作的方式讓客戶購買,有價值得多。」

培養設計能力的十七個習慣

真正有心在組織裡培養設計的能力,畢德士建議用大分貝的組織動員,來達成目標。
其中,有十七個組織必須盡全力培養的習慣。

一、每個會議的主題,都帶上設計
二、每個專案的成員,都有設計專業參加
三、配置專屬空間,展示公司成功的設計作品與流程
四、設立鼓勵設計的獎項
五、員工對外爭取到的設計獎項,列入考績計算
六、每個團隊都尊重多元、不同的意見
七、每個訓練都有設計相關課程
八、學會使用「設計的情緒語言」,例如蘋果電腦創辦人賈伯斯最愛說,「瘋狂地偉大!」
九、在企業內創造專屬的「設計督察員」,所有不夠創新的設計統統不能通過
十、成立設計評估委員會
十一、公開宣布企業文化的核心之一,就是設計
十二、定期請首席設計師在「社員大會」中演講、報告
十三、在管理高層,成立「設計」部門
十四、企業的「設計總監」應同時擔任董事會董事
十五、公司牆上隨時可見「偉大的」平面設計圖片
十六、贊助藝術團體
十七、每半年、一年進行一次設計總體檢,結果應登錄在公司年報

要釋放組織的「創造性瘋狂」,必須吸引、培養夠多敢於表現的個人。
而且,在工作變動加劇的年代,每個工作者也需懂得把自己的天分,當成「品牌」好好經營。

在《人才》書中,畢德士不僅建議工作被「外移」走的個人,如何培養新能力,
更指出在嬰兒潮大量退休時,如何藉培養科技能力,不斷「重新想像」自己的工作生命。

事實上,組織中的大部份人,都不是習慣放膽創新的人才,
因此領導人應設計什麼樣的專案、創造何種偉大工作經驗,
動員這批以往不願、不敢創新的人才,往有更高附加價值的方向前進,
也是管理大師畢德士努力提出的內容。

九月母親病危中,畢德士接受《天下》的獨家專訪。

儘管一夜沒睡,但他的聲音仍親和有力。
雖然台灣許多企業領導人的看法,跟他大力提倡以設計、行銷、品牌勝中國的策略方向相左,

但今年六十三歲「大師中的大師」,仍然呼籲美國、韓國、台灣、新加坡,甚至紐西蘭,
要勝中國只有一招:就是加強設計、行銷、品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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