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班這件事

★賀!朱德庸《什麼事都在發生》榮獲2005年金鼎獎!

在朱德庸的想象中,老闆與員工基本上是對立的。「老闆總是想著把員工當狗用,員工則把老闆恨得像狗一樣。」「老闆是非常複雜的一種生物,他的思想是平常人不可掌握的。」

(朱德庸的上班族語錄),提供一面職場照妖現形鏡,不管你是老闆,還是員工,看看自己的嘴臉,好好思索一下《關於上班這件事》。

▼上班族語錄:

‧所謂貧窮的上班族,就是介於發薪日第二天到次月發薪日前一天那段日子的你。

‧奇怪的是自由企業裡的人為什麼一點都不自由?

‧公司的經驗是要花錢買的,問題是老闆的錢還是員工的錢。

‧老闆像高爾夫球,獨自一顆在整片草原奔馳;職員像撞球,五顏六色,全擠在一張檯面上相互撞擊。


http://www.wretch.cc/blog/Iansay/13318246
老哥的部落格,因為腦袋不正常而可以重新思索生命意義的一個上班族。
從那挖來的序言。

不管你住在地球的哪一面,每天早上九點鐘走上街道,你會看到這座城市裡
最龐大的一個族群正快速移動而去。到下午五點鐘,這個族群會再度回来。
每一座城市,每天。是的,他們是本世纪人類在制度上的最大發明。他們是
男人族群與女人族群之外最大的一個族群,他們每天都在為關於上班這件事
煩惱或快樂。很奇怪的是,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上班這件事重要過以往任
何時代。每個城市裡,溫婉獨行的家庭主婦變少了,油頭粉面的西城惡少變
少了,衣香鬢影的淑女绅士變少了,長袍行吟的詩人書生變少了,只有西裝
革履的上班族變得愈來愈多了。這是一個企業的生命比我們的人生值錢、老
板的指示比老婆的指令嚴重的時代:辦公室變成我們人生最重要的場所,喜
怒哀樂、是非成敗都發生在這裡;上班這件事變成我們人生的主體,個人風
格只是次要的附屬品。大部分人們活得像鐘面上的指針,滴答滴答,日復一
日,跑都跑不掉。當然,現代人其實要的很多,付出這樣的代價,人們要的
是在上班這件事裡尋求自己的定位、自己的價值,還有,别人的肯定和别人
的認同。除了老板用他的錢來換取你的人生,你用你的人生去換取他的錢之
外,上班這件事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有它的意義。只是,任何有意義的事都仍
然有其荒謬成分,就看意義和荒謬之間的對比到底有多大了。
對我個人來說,光是每天固定上班八小时(有人甚至更多)就荒謬得令我害
怕。上班族所謂的成就感,在我看來更像是一個奴工辛勤敲打完一塊大岩石
後對著自己說:"嗯,這塊石頭敲得不錯。"卻忘記了他脚上的鐐銬和滿手的
老繭。
那麼,平衡点在哪裡呢?我覺得,上班這件事就像婚姻一樣,你需要它,但
它其實違反你的天性。比起分秒必爭的高效率工作,辦公室裡的摸魚打混才
是更接近人們天性的,就像婚姻裡的男人女人還是會渴望甚至實踐其他的愛
情一樣。現代人在一天上班八小時這件事上加了太多附加價值,每個人都想
攀著企業這只大氣球飛上藍天,企業倒過來加在個人身上的各種管理制度,
卻把大夥兒都變成了轉輪上的老鼠,每天對著懸掛在自己鼻子前的紅蘿蔔跑
上八小時或是更久,漸漸忘了工作本質裡最單純的、無目的的樂趣。
人會結婚,因為多少有點犯賤;人會工作,因為多少能耍點賤。如果我們抛
開成功、效率之類工作魔咒,在上班這件事上多一點摸魚打混,把它變得更
單純,在人生這件事上多一點品質管理,把它變得更豐富,也許我們終於能
為這個時代大多數人找出一些比較好的平衡點。
29歲那年的一個夜晚,我走路去上班。那是我第一份工作,時數少待遇高的
報社漫畫編輯。已經遲到很久了,我卻愈走愈慢。我計算了一遍之前的歲月
,竟然有25年我在上學退學、補習班和辦公室之間度過,因為我必須做别人
認為我必須去做的事。第二天我辭職了,我不願意再花另一個25年必須去上
班。15年過去了。就某種程度來說,現在的我依然是個上班族,因為我每天
還是必須花固定的時間在桌前作畫。只是,那是我的書桌,不是别人給我的
辦公桌。
也許,這就是我在上班的意義和荒謬之間選擇的平衡点。就像面對婚姻一样
,如果非要不可,你總可以選擇一種適合你自己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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