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stel,shared book跟萬國旗是常見的元素,但對新手背包客而言一切都是陌生而有趣的。印信中有認真巡過一輪這些國旗,但很遺憾沒有中華民國國旗。 狹窄的空間,放滿背包的走道,背包客旅舍可見一般。
狹小的一層樓公寓,塞了二十人有餘,繞到hostel背後的餐桌,正是早餐時間。便宜的橘子醬草莓醬,土司咖啡紅茶,不意外。餘光瞥見桌上有罐花生醬,樂的如獲至寶,不客氣的就在土司上面抹了起來。誰知對面的小黑-來自華盛頓的非裔美國人笑著跟我說:「u can use it, but it is mine, not theirs.」當下頗為難為情,不過既然木已成舟,就大方接受說聲謝謝囉。一路上其實沒有看到多少黑皮膚的朋友,可見白種人在世界上還是強勢的一支,所以能夠離開生活圈去遠地旅行… 或者是文化的差異?
台灣人會想旅行,但那是否可稱之為真的旅行? 又以我爸為例,也許只是沒有出國預算的自嘲,但一再強調台灣就逛不完了沒必要出國,電視上看的比現場看的更精彩,是一種精神上的健康自我安慰,還是真的這樣認為呢?
無論如何,有朝一日一定要帶父母親出國看看。
窗戶望出去的商場,在早上七點多的時候這世界還是靜止的悄悄不動,但很快變的人潮洶湧。
旅程至今不過第三天,離開台灣之後的時間空間似乎都開始錯亂。 聖誕節是半個月前的事情,路邊的街景布置還在;農曆新年是另外半個月後的事情,大街小巷都播放著應景歌曲,尤其妙的是閩南語的應景歌曲,在台灣並不常聽到。
離開hostel,在McDonald小坐一會,為了發現無線網路而驚奇,但沒過多久就為了自己肩上扛著筆記型電腦而感到愚蠢。究竟旅行是否有必要帶著筆記型電腦呢? 帶著它,你會找到答案的。要嗎發現它實用,要嗎發現它累贅。 我是信服於筆電等於累贅派的。
信步而行,經過city hall捷運站旁的 St. Andrew’s cathedral,一時興起就鑽進教堂裡湊熱鬧。在門口的教會人員熱心的請我們入座,但基於對基督教好奇又想保持距離的心態,想要多瞭解又實在不願意當一個跟著起舞的信徒。不過還是作進去跟著望彌撒,做禮拜,去體驗一下基督徒的感覺與思維。
很可愛的家庭聖歌吟唱。
中國思想社會是從儒家思想架構起家,儒家思想又似乎是從農業社會形成生根。 那麼西方社會是希臘羅馬的古典思辯加上如漢武帝接納儒家一樣的接納基督教作為國教,於是基督教思維成為西方國家思想的主幹之一。
虔誠的教徒是可愛又可怕的,他們可以無私的奉獻,但也可以無腦的犧牲,當自己的一切都可以犧牲的時候,那麼這世界沒有什麼是不能被犧牲的,所謂狂熱份子。
不過通常信仰者是求一個心安,宗教也幾經變遷適應會環境;在以上帝為名的大自然之道前面的拜伏謙卑,讓人感動於自己的渺小以及世界的寬闊。
那天,踏進了這雪白的教堂,裡頭唱著聖詩如下:
- Take my life and let it be Consecrated, Lord, to Thee;
Take my hands and let them move At the impulse of Thy love. - Take my feet and let them be Swift and beautiful for Thee;
Take my voice and let me sing, Always, only for my King. - Take my lips and let them be Filled with messages from Thee;
Take my silver and my gold, Not a mite would I withhold. - Take my moments and my days, Let them flow in endless praise;
Take my intellect and use Every pow’r as Thou shalt choose. - Take my will and make it Thine, It shall be no longer mine;
Take my heart, it is Thine own, It shall be Thy royal throne. - Take my love, my Lord, I pour At Thy feet its treasure store;
Take myself and I will be Ever, only, all for Thee.
我一生求主管理,願獻身心為活祭,
光陰全歸主用,還不夠報主思寵。
我雙手為主作工,因被主慈愛感動,
使我腳為主行路,快如飛從主吩咐。
使我口時常頌揚,讚美我榮耀君王,
使我口滿有主言,各處宣講在人前。
願虔誠獻上金銀,不為自己留分文,
我智慧並我才能,辦主事赤膽忠誠。
願將志願獻給祢,凡事聽憑主旨意,
使我心做主聖殿,有聖靈住在中間。
使我愛如火燒焚,全獻給我主我神,
我願獻心靈百體,因本來都屬於祢。
副歌
在救主寶貝血內洗淨,使我從血泉能得成聖,
主我命、我心,一切都歸於祢,從今日直到永遠。
所有的宗教,萬宗歸一,在試圖解釋生命的起源,死亡的意義。
而對於強大的大自然,怎麼能叫人不謙卑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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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區的中心循著地圖信步而行,經過Art house, The old parement House, 前議會,在呵欠中閱讀著紀念館的史料,初步瞭解新加坡的歷史。基於網路的發達跟深度行程的催人入眠,就不贅述了。但讓我思考的是,這歷史中傳達出一個訊息,是感念英國人當初的治理,而不是反對? 或這只是一個官方的論述? 日後遇到一個馬來西亞華人也說,英國人流下最好的東西是他們的憲法,可見一般?
難得,看到了台灣國旗。 國旗,中華民國,台灣,國民黨,台灣國,獨立,統一,太複雜。我只知道人在國外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就有一種感動。
戴帽子的當地馬來人擁當地資源,長袍馬掛的中國人來做生意,坐著的該是英國人吧? 印度人大概在一邊作苦力搬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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