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MSN遇到一個國中同學,
一個女生,原本在國語週刊工作,寫些給小朋友的文章。
她說她辭了工作,將要自費去印度的垂死之家服務兩個禮拜。
印象中的她,不是行動力很強的人。
去年她還找我去參加台大體育館的飢餓三十,
不過忘記在忙啥,沒參加,今年這活動在高雄辦,想要參加也懶了。
只是,突然有點Shock。
生命,生活的價值?
也許有人會說,有錢人才能這麼做,自費去印度...
她媽說她瘋了,幹麻不去先進國家去印度..
我說,她很勇敢,除了去印度是勇敢的,勇敢做想做的事情,更是勇敢。
這,是某種用行動證明的什麼吧。
只是,突然有點Shock。
生命,生活的價值?
也許有人會說,有錢人才能這麼做,自費去印度...
她媽說她瘋了,幹麻不去先進國家去印度..
我說,她很勇敢,除了去印度是勇敢的,勇敢做想做的事情,更是勇敢。
這,是某種用行動證明的什麼吧。
總之,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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