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死刑是挺殺人犯?我就毋是空仔個!
【反對死刑 FAQ】
1.為什麼要反死刑?
因為想不通為什麼要有死刑。以刑罰來說,死刑,是唯一一個「殘害肉體」、「剝奪生命」的刑罰;卻建立在最笨桶的邏輯之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 償命」。除了死刑以外,我們的刑法並沒有類似這樣邏輯的刑罰。比如說,開車撞斷別人腿骨,我們的法律並不允許受害人也去撞斷加害人的腿骨,也沒有「讓法警 開車撞斷犯人腿骨」的法律,那怎麼會有因為殺人卻「讓法警開槍打死犯人」的法律呢?所以這世界有死刑實在很不通。
如果「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會通,那要先把傷害罪也變成打瞎人眼睛的話,犯人的眼睛也要挖出來還,這樣才能討論死刑。
--一般論述是在於,因為你無法賠償一個死人,所以以死刑來作為一個看來公平的賠償。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被還的人可能更期待多一點的現金而不是一顆牙齒或是眼睛。
所以,我想這並不盡然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個邏輯。
也許這問題該延伸到,為什麼要執行死刑?
反死刑的同時,當初執行死刑的需求消滅了? 或是能夠以另外的型態滿足?
2.難道受害者就活該要被殺嗎?
當然不該被殺!任何人都不該受害!所以我們在談的就怎樣是一個正常合理的國家體制,這體制該有怎樣的刑罰。這當然也包括懲罰殺人犯!同時,這個體制更要能夠預防犯罪。人都殺了才來殺人也沒有用,預防犯罪卡實在。
-- 什麼才會是一個正常合理的國家機制? 怎樣的體制能夠預防犯罪? 存在嗎?
那預防犯罪的邏輯可以套用在所有的刑罰上面嗎?
活不活該很難釐清,傷害以成是事實。
是不是活該跟進一步的處理關係性會是在哪裡呢?
3.那你剛說什麼什麼「殘害肉體」的刑罰?我聽嘸捏,這不合理喔?
殘害肉體的刑罰有很多種目的,有的是為了要讓你痛苦,有的是為了以牙還牙,有的是要剝奪你的生命權,內容更是包羅萬象,例如:用籐條打屁股,抽腳筋、砍手 指、挖眼睛、剁腿骨、用毒針給你注射,用路邊撿來的跟賺淑一樣硬的淑頭把你砸死,把你綁在幾萬伏特電壓的電椅上面電,一槍射穿你的腦子(一槍沒死還要補一 槍)…等。
有人說,在開槍殺死犯人之前會先麻醉,其實很人道,沒有那麼可怕啦!那麼為什麼性侵害罪犯我們不能罰他被法警性侵,只要在動手前先幫他麻醉就好了啊?!或 是我們也可以用「砍手指」來罰一些罪犯,只要在砍之前先麻醉就好了啊!我們不允許相較於死刑比較輕微的「砍手指」、「剁腿骨」等「殘害肉體」的刑罰,怎麼 能允許用「殺人」來當刑罰。
--這是回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了嗎?
因為要人道,所以死刑也不應該被執行。
那我們說虐殺豬牛是不人道的,所以我們也不該吃牛肉豬肉?
人本來就是眼不見為淨,想想非洲多少貧童在餓死邊緣我們還在浪費食物?
另外這問題跟答案之間的關連性不是很強…
4.廢除死刑之後,殺人犯又跑出來殺人怎麼辦?
廢除死刑之後,不代表殺人犯可以跑出來,在法律的配合之下讓罪行嚴重者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得特赦大赦,等於是關他到死,他也就不會再跑出來了,既然不會跑出來,也就不會跑出來殺人。
-- 那這跟人道又怎麼解釋? 很人道的不殺死他,然後關到死? 那有把殺人犯當人嗎?
又,法律的進度我是不清楚,但特赦的可能性存在,減刑的可能性存在,假釋的可能性存在。
又基於什麼理由,沒有權力殺人,但有權力剝奪這些合理的權力?
可以修法去調整沒錯,拿法律當我們的新共識,那也等修法之後吧。
另外,對受害者跟社會大眾,對於殺人犯存在的恐懼要怎麼安撫?
能夠說服他們關到死,他們就是處於安全的狀態嗎?
會不會逃獄? 會不會出獄? 誰能擔保? 怎麼擔保?
5.這樣關他一輩子,不就等於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要去養這些殺人犯嗎?
不只是殺人犯,我們還養了性侵犯、經濟犯、偷竊犯、強盜犯....等千千萬萬個罪犯,這本來就是社會責任的一部分。這些罪犯也都是從娘胎出生,進入家庭、 接受義務教育、出社會,在整個社會環境中成為了罪犯。他們當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最大的責任,但社會本身也有責任,負擔監獄之類的費用也很合理啦。
意思就是說,台灣社會培養出台灣之光也培養出台灣罪犯,這社會攏有責任要擔,走攏走袂離啦!
--恩,這樣說也沒錯。 但成本花費會不大一樣。 關十年跟關一生的成本不同。
這世界講白了就是在玩資源分配,大家同意這樣的分配方式嗎?
養他一生要花多少錢? 如果把這些資源放在社會工作上面,減少犯罪率呢?
其實也回到共識,大家有共識這錢該花,划算,那就自然花下去了。
還是一樣,法制,預算的編列要推動,才能促成這件事情。
6. 可是聽說死刑可以嚇阻犯罪?
現在世界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沒有死刑,沒有任何研究顯示「無死刑的國家的犯罪率比維持死刑的國家還高」。犯罪率的因素很複雜,包括教育、治安、社會貧富差距、社會公平正義...等。把犯罪率跟死刑畫上等號?我就毋是空仔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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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是說沒有喝阻力? 還是說?
2/3以上國家沒有死刑? 資料來源?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3680505
根據這網頁的資料大概是 無死刑/許久沒有死刑/目前不打算廢除死刑 94/ 29/ 67
是 94 / 190 大概是1/2
或是 123/190 大概是2/3
但國情的比較該納在裡頭。
像新加坡這種城市國家,或是地廣人稀的非洲國家,
拿來相提並論的比較似乎不容易產生意義。
多數沒有死刑,死以就應該廢除死刑?
那多數不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那我們到底現狀是否獨立?
7.廢除死刑會不會對受害家屬很不公平?
如果殺人償命才公平,那性侵者不就也該被性侵才公平嗎?砍人就該被砍才公平?那都沒有人應該要被關囉。這題好像有跟前面的題目重複到,歹勢。其實,受害 者,或受害家屬,在受害的當時就已經是處於不公平的狀態了,即便最後把殺人犯處死,或把性侵犯也性侵下去,受害者以及家屬,都不會因此得到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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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這個問題,要問受害者家屬。
或者問,那會不會讓他們覺得公平一些? 絕對的公平是難以釐清的。
8.既然都不會得到公平,那把殺人犯殺了,其實也沒差啊?
如果沒差,那把砍人者砍了,把撞人者撞了,把性侵犯也性侵下去,這些犯人都不用被關了,反正做什麼就得到什麼,這樣也沒差啊?!更何況,如果有人因為誤 判,或是被誤會,或是黑道小弟幫大哥頂罪,或是政治因素,而被判死刑,你永遠都無法補救了。警察、檢察官、法官都是人,國家體制的每個角色都是有血有肉的 人。社會版都看過警察為了愛人亂開槍,法官會收紅包,檢察官為了私怨濫用權力;這些掌握權力的都是跟你一樣有血有肉的人,不是機器人也不是聖人,人會犯錯 也很正常。既然會犯錯,國家體制本來就該設計補救機制,讓被錯判錯罰的人能夠獲得賠償,可是死刑卻是沒辦法賠償的。關錯人,國家可以賠償那個人,殺錯人, 國家怎樣都賠償不到他本人了。
死刑這個唯一的「殘害肉體」刑罰本來就不合理、不該存在了,執行下去如果搞錯攤還沒有補救措施,想到相拍電、想到breaker跳掉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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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內文我想該是指改善司法制度,讓誤判的可能性降低,並且有上訴挽回的機會,不管是否死刑。
死刑是否本來就不合理不該存在,我不知道。
我知道就跟人類的貪婪也不合理不該存在,但它依然存在。
9.那為什麼我們要原諒殺人犯?
你跳針囉?我們有說要原諒喔?
原諒與否是個人的選擇,不是死刑與否在探討的課題,國家體制的刑罰並非要提倡原諒或不原諒。社會上有很多被詐騙集團騙光積蓄的人,他們也會說「我死也不原諒他們!」,我們並沒有要要求他們原諒,但也不會因此把所有詐騙罪犯全部槍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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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是指經常會被問到的問題,問題之間我想應該沒有順序的關係,
所以所謂跳針已經脫離這個問題的範圍。
不原諒的具體行為是什麼? 不原諒跟槍斃的必然關係在哪裡?
不同的事件拿來比較,無法理解想要引證出什麼想法。
10.如果是你自己家人被殺,你能原諒嗎?
就算把殺人犯殺了,我也是無法原諒的。但我原諒與否,跟能不能讓國家體制殺人是兩回事。反對死刑,並不是叫你要不要原諒殺人犯,我們是在談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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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存在與合理正常國家體制的關係,需要進一步論述。
所以在那些歐洲國家廢除死刑之前,他們不是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
一個國家的體制合理跟正常跟死刑的關係在哪裡?
11.那受害者的家屬他們的心情,你們一點也不在乎?你們沒血沒眼淚!
無論是支持死刑或反對死刑的人,沒有人知道,死刑是不是真的可以撫平受害者的傷痛。有許多民間社團朋友們以及政府社會福利機制,正努力地推動著各種刑案受害者與受害家屬的社會補償、支援救助以及身心輔導..等措施。反對死刑,也可避免在體制的失誤下,有更多受害者產生。
和受害者家屬遭受的苦痛相較,我們被隨意指控沒血沒眼淚,這算不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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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我們需要考慮到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嗎? 所以有考慮到嗎?
參考 7.
12.可是很多殺人犯自己都想死了,你還幫他們?
殺人犯想死,你把他殺了,這你才是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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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與不幫他們,對整體社會影響在哪裡?
目的是在懲罰加害者? 還是維護整體社會的持續運作?
那殺人犯不想出獄,就該讓他們出獄?
不是幫不幫他們的問題,而是這樣的行為對整體影響在哪裡?
13.沒有死刑以後這樣街上大家都在殺人怎麼辦?
維大力?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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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動機沒有釐清。
個人理解,
此句的意義在於,少了死刑對重刑犯的喝阻力,是否犯罪的嚴重度會上升?
reference 6.
14.你們提倡轉型正義,如果蔣介石這殺人王還活著,或是我們如果抓到那些在獨裁時期專門亂判專門害人的法官們,不是該把他們殺千刀嗎?你們怎麼還反對死刑?
我們反對一切死刑,但如果還有死刑,上述這些人應該排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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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還活著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
15.你們講殺人犯的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呢?
我們並不是在談殺人犯、受害者或哪些特定人的人權,請不要離題,我們是在談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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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
受害者人權,跟一般人的人權沒什麼差別,吧。憲法有規定。(但是有落實嗎?ㄎㄎ)
可以參考7.
16.你們這樣為殺人犯講話,那誰幫受害者講話?誰願意跟受害者站在一起?
我們並不是在幫殺人犯、受害者或哪些特定人講話,請不要離題,我們是在談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請你不要跳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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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回答也跳很兇。
FAQ可以這樣回答的嗎?
這FAQ怎麼整理的……
還是可以參考 7.
17.難道為了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就可以犧牲受害者嗎?綜藝大姊大說你們是踏著受害者的屍體!
受害者當然不該被殺!任何人都不該被殺!所以我們在談的就怎樣是一個正常合理的國家體制,這體制該有怎樣刑罰制度。這當然也包括懲罰殺人犯!類似的在前面第2. 7. 11.還有好幾題都問過了啦,拜託你別跳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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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16.
18.那現在依照法令已經被判死刑的罪犯,難道不該依法執行嗎?
依法,也可以暫緩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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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該與不該的界定原則在哪裡?
暫緩不執行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19.現在民意都支持死刑,你為什麼要跟民意對立?明明知道吃力不討好,還要被藍綠圍剿,還要被污指是支持殺人犯,你們幹麻自討苦吃?
吃苦當做吃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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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心中的正義而戰。
但……正義長什麼樣子?
20.那我也反死刑,我應該怎麼做?
請把這篇FAQ盡量散佈轉貼,轉撲,轉推!多鼓勵、參與反對死刑的團體,例如國際特赦組織、廢死聯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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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他們真的有心在公理正義…
為什麼他們不推動修法?